京華時報訊(記者裴曉蘭)中學生小李在學校操場跑步後返回教室時摔倒,導致右前臂骨折。近日,經密雲法院調解,學校同意賠償小李各項損失共計2.2萬餘元。
  小李訴稱,2012年1月10日下午,他所在班級在期末考試後組織全班在操場跑步,後返回教室途中到教學樓門口時,他摔倒受傷,經醫院診斷為“右側橈骨遠端骨折、頭面部挫傷等”。住院治療19天,直到2012年8月才取出內固定物。
  2012年11月1日,小李在學校課間做操時,突然右前臂劇痛,後被診斷為原受傷處橈骨骨折,治療後回家休養並多次複查。因賠償問題,他與所在學校協商未果,故起訴要求學校賠償醫療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共計2.7萬餘元。
  經法庭調解,小李和學校達成調解協議,學校賠償小李醫療費、交通費、康復器具費等共計2.2萬餘元。  (原標題:學生操場摔傷學校賠2.2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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