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二手房,今後不用擔心被中介的霸王條款坑了。27日起,由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聯合制定的二手房經紀服務與買賣合同正式推行,房源信息真實性、中介服務標準及佣金支付方式、房屋及附屬設施交付事項、交易稅費分擔、違約責任等問題,都有了明確約定。
  據某大型房產中介負責人介紹,以往各中介機構採用的二手房買賣合同五花八門,內容及表述方式儘管大同小異,但無不存在不同程度的霸王條款,主要表現在定金、佣金以及房款支付約定傾向於中介,中介服務程序及服務標準也由中介機構說了算,合同中對中介違規給當事人造成相應損失的賠償問題也往往沒有涉及。
  為有效防止個別不法房產中介和經紀人員利用不公平、不對等的格式合同欺詐坑害房屋交易當事人,市住房保障管理局、市工商局聯合制定了《濟南市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和《濟南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後者分經紀成交版和自行成交版),並規定,本市行政區域內所有已取得房產證的房屋,從27日起再上市交易,通過中介機構出售的,應以示範文本為準與委托的中介簽訂經紀服務合同;通過中介機構達成交易的,應簽訂經紀成交版存量房屋買賣合同;自行成交的,建議採用自行成交版買賣合同。相關合同示範文本,可從市住房保障管理局門戶網站(www.jnfg.gov.cn)或市工商局門戶網站(www.jngsj.gov.cn)下載。
  記者獲悉,為確保合同示範文本儘快全面推行,市住房保障管理局要求中介機構除了做好規範文本的學習、培訓及公示外,在所服務的所有二手房買賣業務中應使用規範的合同文本,對買賣雙方要求使用規範合同文本而中介拒絕使用的,一經查實將按規範文本有關條款進行處理。(本報記者 劉文忠)
  買賣房屋註意5方面問題
  規範合同文本並對易產生爭議和糾紛的條款進行了細化,能有效保護交易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規範合同文本,市民進行二手房買賣時,需要特別仔細閱讀合同內容,並註意以下幾方面的問題。
  1.擬售房源真假
  合同文本:要求明確列出交易房屋的座落、樓層、建築面積、用途、所有權人、房產證號、抵押情況、租賃情況,有共同出賣的附屬房屋如地下室(儲藏室),也要列明相應內容。
  提醒:在簽訂買賣合同前,買方除了要實地看房、瞭解房屋情況外,最重要的是審查賣方的主體資格及相關房產證件,並向市房屋產權登記中心查閱交易房屋的有關登記(備案)資料。
  2.維修資金過戶
  合同文本:對已建立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的商品房來說,其維修資金賬戶中結餘的資金,在辦理房屋登記過戶時,應當隨房屋所有權一同轉讓。買賣雙方不再另行結算。
  提醒:賣方在出賣房屋時,要先查清賬戶餘額,並將其列入房屋價款內,或者與買方協商另行支付。
  3.房屋戶口遷移
  合同文本:列出專門條款,便於買賣雙方對戶籍遷出以及水、電、暖、有線、寬帶、燃氣等相關權益的更名進行約定。
  提醒:雙方可以就戶口遷移以及權益更名等問題進行約定,由賣方向中介或者其他第三方交一定數額的押金,如果賣方按期遷移戶口、辦理權益更名,押金如數退還,如賣方違約,押金轉為對買方的補償。
  4.交易資金安全
  合同文本:就房款交割方式提供了資金監管交割和自行交割兩種可選方式,買賣雙方還可就具體付款方式及期限單獨作出約定,約定內容作為合同的附件。通過資金監管交割的,中介機構要協助辦理相關手續。
  提醒:賣方在簽訂買賣合同時,最好與買方及中介約定,選擇房管部門提供的資金監管服務,由第三方代收代付交易資金,確保資金安全。
  5.房屋共有產權
  合同文本:對擁有多個權利人的房屋,單一產權人無法自行處置房產。這樣的房屋交易時,房屋所有產權人(所有權人和共有權人)均應當在合同上簽字蓋章。
  提醒:已購公有住房上市出售的,出售時夫妻雙方均應在合同中簽字蓋章。
  稿件/劉文忠 製圖/王瑞欣
  (原標題:買賣二手房沒了霸王條款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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